(四十九)不欢而散_(女尊np)她想混吃等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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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十九)不欢而散

  刚背下这首诗的时候,林湘其实设想过再遇见尚黎光会是什么情景。

  芳菲四月,她刚吃了晚饭,窝在屋檐下的躺椅上休憩,或许是先入为主,手里的诗集胡乱翻了数十页,她还是觉得尚黎光的诗作得最好。呷一口茶,她看着书页懒懒诵读一阵,又把它翻扣在自己胸前默背。

  晚风吹得很轻,庭院一片寂静,十分适合躲懒,背了个差不离,林湘便开始走神,去想两个人下次再见面的情形。

  如果生活是galgame又或者乙女游戏,在他面前说喜欢他的诗一定会加好感度的,然而尚黎光注定是女主的人诶,会不会开启什么奇奇怪怪的支线副本?

  千万不要,女主林沅是个性子冷又超级飒的大美人,与尚黎光与这种表面孱弱实则清傲的野心家很配的。

  不过,对于她这种已经死掉的背景板而言,更大的可能性是,以后再也遇不上尚黎光了,毕竟,帝京有那——么大。

  捂嘴打了一个哈欠,林湘止住了自己不切实际的联想。

  然而,世事难料,她想。看,就像现在这样,便是遇见了,可一但赞美里掺杂了别的情绪,不再纯粹发自本心,又哪里能换来好感度加成这种好事?

  她的自说自话、裹挟着同情与愧疚的称赞,只是又在让两个人都觉得难堪。

  四目相对,她无措地启唇,面上自然流露的哀戚与愧疚被他眼底的冰霜冻结。

  出门在外,尚黎光一直以白纱遮覆面容,又总是规规矩矩敛目不曾视人,林湘还是第一次直视他的眼睛。他的瞳仁颜色很浅,比起棕黄其实更接近于琥珀色,像现在这样融在日光里,显得既柔和又清透,无形中便为苍白而羸弱的眉眼添了几分文雅堪怜的气韵。

  可这双眼睛的主人不需要谁去怜惜同情,正相反,一但有谁这么做了,反倒会惹他愠怒反感——恰如此刻。

  尚黎光看着她,色若琥珀的清亮瞳孔中烧灼的是被冒犯的怒意,和遭遇挑衅时的锋芒不肯让人。

  观林七的神态,分明是知道此诗为他所作,也明了诗作的意图。然而,他从未将自己的笔墨现于人前,林七从何得知?她刻意在人前言明,是为了以此敲打他、让他少深究题字之事?还是另有目的?

  “看来,我倒是与姑娘眼光相近。”

  半分不肯露怯于人,尚黎光刻意将“眼光相近”四字咬得略重几分,语气几多讥讽。一旁的余音大气也不敢喘,只把头一低再低。他家公子一向知礼,哪里用过这种语气同女郎家说话?

  什么眼光相近,他分明是觉得自己是故意的,故意念他的诗、也故意作弄他。林湘不知道该如何同他解释,也的确心中理亏,便不言也不语,认下了他的讥讽。

  她不回话,寻书却不能容忍有人这样对她:

  “公子说话何必夹枪带棒?我们东家好心回话,您不领情就罢了,这般——”

  “寻书!算了。”林湘急急拽住寻书的一片衣袖,对她恳求地摇头。

  这件事不怪尚黎光,是她心中觉得亏欠了他,再加上的确欠他一个答复,才想着以念诗来哄他片刻欢悦,此番弄巧成拙,讨了对方的嫌,终究还是……怨她的。

  林七这样示弱,反倒在尚黎光的意料之外了。

  不是敲打,也不像有别意,只是单纯地知晓诗为他所作、又单纯地同情于他么?

  可笑……

  纵使他此生志向终无有实现之日,又与林七何干何系,不过两个萍水相逢的陌路之人,哪里需要她来付之哀悯。

  再次戴上锥帽,尚黎光将垂下的轻纱理好,余光淡淡扫了一眼身后的书架旁露出的灰蓝色衣影,他朝着林湘的方位垂首,声音平和得似乎一切不曾发生:

  “奴遇知音一时欢喜,情绪激动了些。要看的书册已经买好,那么,这位姑娘,我们下次再见了。”

  林湘打心眼里希望,没有这个下次了。

  一来,她问心有愧,没办法坦荡地去面对尚黎光;二来,若他对一件事情产生了兴趣,那背后一定隐藏了一个大麻烦。问招牌上题字一次,她可以撒谎糊弄过去,可若是叁次、四次……她真的不喜欢说谎话骗人。

  柳大夫……

  没有再继续作画的兴致,林湘揉了揉太阳穴,对着眼前的画纸发呆。

  柳砚青不是一个普通的大夫,对于这一点,林湘心里是清楚的。不提他年纪轻轻便有一身高超的医术,只论他举手投足间的气度和淡然超脱的识见,便不像个寻常家的郎君。

  可是,他怎么会同尚黎光扯上关系呢?

  思来想去,林湘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柳大夫,相熟的朋友有了麻烦,还是因她而起的,她必须要管上一管。

  见林湘登门,柳砚青有些惊讶。诊治完店内的病人,他领着林湘去后屋用茶,待她半杯香茗入腹,只将瓷杯捧在手心,方问:“林老板今日怎么来了?”

  林湘有点不知从何说起,想了半天,她道:“今日有一个熟人来问店门上的招牌是何人所提,他……呃,不是个好相与的人。”

  “是想求我题字?”

  林湘摇头,“他姓尚,被人称为世代清流的那个尚家,柳大夫,你有印象吗?”

  小姑娘满目忧色地看着他,显然是挂心他的身份、心觉好奇又无法明说,柳砚青心中一暖,笑道:“是有几分印象。”

  尚家啊,他是曾为尚伯母的画作题了两笔字。不过,多年过去,他的行笔早就不同往日、题招牌时又刻意改了笔锋,居然还能被人认出来。

  不错,是个懂书的。

  为她杯中的茶水续了七分满,柳砚青的话音落得轻描淡写:“不是什么大事,若那人实在好奇,纠缠于你,便是报出我的名号、让对方亲来找我也无妨。”

  这些身外的俗事,若真避不开,见上一见也无甚要紧。

  然而,面前的小姑娘眼睛闪闪,断然拒绝了这个提议,显得比他还要在意:“这怎么行!”

  “是因为我求你写招牌,才闹出这件事的,我怎么能让别人因为这个烦到你……柳大夫,太纵容别人是不好的,千万不要习惯了给别人犯的错误擦…呃……”想起应该避开某个不雅词汇,她说:“收尾。”

  受了她两句教训,柳砚青眼中的笑意更浓,轻易便妥协了:

  “好,那我就拜托林老板继续帮我保密?”

  这语气听着怎么跟哄孩子似的。本来就不太开心的林湘也没心情纠正他,举起手立誓,她注视着柳大夫的眼睛,很认真道:“当然。”

  “不管是今天,还是以后,既然答应了你,我就什么也不会对旁人说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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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首-发:(po1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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